天津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于1995年9月28日成立的天津市对经济纠纷进行仲裁的机构。仲裁委员会由法律、经济贸易等方面的专家和知名人士组成。 该仲裁委员会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合理、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该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的书面仲裁申请,对发生在经济、技术、房地产交易、知识产权、产品质量责任、建筑工程、交通运输、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海商等方面的纠纷进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