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仲裁委员会是郑州市人民政府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组建的郑州地区唯一具有独立裁决的经济仲裁机构,于1999年12月28日依法成立。 该仲裁委员会有主任一人、副主任四人和委员会十人,下设办公室作为仲裁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仲裁案件的受理、文书送达、组织庭审、档案管理、仲裁费用的收取等事务。秘书长负责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郑州仲裁委员会聘任仲裁员83名,他们分别是法学教授、金融专家、高级经济师、资深律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