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环保局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制度和和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受省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全省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省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全省环境功能区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有关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法规、规章和管理办法;组织制订全省污染物排放总量计划;承办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出口许可工作;参与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和管理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