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成立于1979年,为省政府主管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直属机构。现机关行政编制61人。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规章;受省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全省环境保护规划;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及省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全省环境功能区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对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全省海洋环境保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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